2013年09月29日 03 版 《中国青年报》
近日,2013中国信用典范企业在京发布,格力电器、青岛啤酒、阿里巴巴、加多宝、北汽、海航、立白、万科等20家国内知名企业榜上有名。这些上榜的“中国信用典范企业”均是商务部市场秩序司(即信用办公室)和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认定的“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”。笔者认为只有以诚信为核心价值,有高度社会责任感,无重大失信记录,关心社会公益事业,且公众形象良好的企业才具备入选的资格。而这次榜单的发布也为更多的中国企业树立了可资借鉴的榜样,具有风向标意义。
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。诚实守信是个人乃至社会组织的立足之本。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记载:商鞅“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己,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:‘能徙者予五十金’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”。这就是著名的“徙木立信”典故。说到做到,是商鞅变法取得成功的前提。
社会如是,企业亦然
近年来,中国社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,企业诚信危机频发,由于企业诚信缺失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案例不断出现。业界认为,诚信不足已经导致社会交易成本大幅增加,对正常市场秩序形成较大干扰。
所谓诚信,即诚实守信、恪守诺言、遵守契约。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契约经济、诚信经济,失去信用做基础,交易链条容易断裂,市场无法正常运转。因此,诚信建设历来为市场经济国家所重视,失信行为历来为市场经济国家所不容忍。
近两年,网购欺诈频频发生,给消费者造成巨大伤害。与传统实体店销售形态不同,网上销售展示的物品是虚拟的、无法触摸的,消费者下单之前内心都有一个假设:我要购买的物品是货真价实的,销售商是诚实守信的。但是,因为消费者与销售者并不直接接触,买与卖并不在同一时间、地点发生,消费者完全无法对销售者的行为进行监督。如果电商是诚信的,他会按照双方的约定发货;如果他是一个没有信誉的人,则很有可能以次充好或掉包,损害消费者利益。因此,多年前即有人指出,电子商务能否健康发展,关键取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否完善。
从长远利益看,缺乏诚信给涉事企业自身带来的危害也很大。为什么有的企业广告宣传不被消费者所相信?就是因为企业过去的宣传喜欢夸大其词,导致企业诚信形象不佳,消费者信任度低,从而祸及企业其他宣传,导致传播效果大打折扣,增加企业经营成本。
诚信缺失被视为“中国企业最后的短板”,中国企业要想成为受人尊重的企业,必须首先成为一个诚实守信的企业。
笔者认为,诚信建设与企业经营有内在的逻辑关系。一个讲信誉、负责任的企业,必定是一个健康发展的企业;反之,一个企业要想健康发展,必须首先成为诚实守信的企业。“把消费者当傻子的企业,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”。
在树立“诚信范本”方面,入围首批中国诚信企业的格力电器就是名至实归。众所周知,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一直坚持的经营信念就是,“做企业、做产品,首先要从做人开始,做一个诚信的人,这样才能做一个诚信的企业,打造一个有信誉的产品。”她是这么说的,也是这么做的。
实际上,从本次入围企业的背景资料看,被认定为“信用代表”的企业无一不是经营健康、效益良好的企业,这绝不是偶然的。
笔者从一个行业观察家的角度,坚信中国诚信企业的发布对企业将产生示范效应,预计未来将有越来越多企业入围该榜,从而全面提升中国企业全球竞争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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